所属机构: | 财政局 | 事项类别: | 便民服务-办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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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即办 | |
办公地点: | 市 直 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 滨湖区市民中心12号楼一楼(各市(县)、区办理地点详见办理程序) | ||
联系电话: | 81822360,81825575 | 监督电话: | 81822358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7-9月14:00-17:00) | 收费标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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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书证书遗失的,可以申请补领。
1.身份证原件
2.《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表1)
3.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各市(县)、区办理地点:
崇安区 崇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人民东路307号崇文大厦2楼
南长区 南长区行政服务中心 通扬南路28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
北塘区 北塘区行政服务中心 凤宾路58号区行政中心大楼一楼
滨湖区 滨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滴翠路98号(与鸿桥路交叉处)二楼财政窗口
新 区 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震泽路28号
锡山区 锡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
惠山区 惠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惠山大道108号国慧商务广场东南裙楼
江阴市 江阴市行政服务中心 江阴市长江路201号
宜兴市 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 宜兴市东山西路68号宜兴大酒店东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苏财会〔2013〕22号)和《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财会〔2011〕11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