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进行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需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财务会计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1、年度纳税申报表
2、《基础信息核对表》(含判定关联申报对象条件的选项界面)
3、会计报表
4、税务机关批复、备案事项的确认通知书
5、中介机构审计(鉴证)报告
6、申请核定征收的企业,应附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程序:
1、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通过国税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纳税申报;
3、盖章后的纸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财务会计报表报主管税务机关。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季(月)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季(月)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消费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